关于收集惠州市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牌匾及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寄送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收集惠州市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牌匾及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寄送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2022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证书、牌匾及2022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发放事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仅高企证书免费,其余均由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收取相关费用并开具电子发票。企业自愿选择是否需要高企牌匾(没有企业名称)及名优高品证书,一经登记不得取消。
二、信息登记
202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和通过2022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的企业请于3月20日前使用微信扫描附件1的二维码登记寄送信息,收件人须是公司具体负责高企或名优高品对接的人员,请勿寄送至前台或委托服务机构代收,以免出现交接遗失。企业名称、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须完整填写,不得输入简称,寄送方式为顺丰到付。为方便企业,所有证书及牌匾都统一寄送,无须上门领取。
三、费用缴纳
请需要高企牌匾或名优高品证书的企业于3月20日前在广东省高企协会微信公众号或使用微信扫描附件2的二维码进行缴费,不额外提供现场缴费服务。缴费时请正确填写完整的企业名称(注意括号)及发票信息,并截图保存支付记录。请每家企业独立付款,服务机构不得批量为企业代付。
四、有关要求
(一)登记寄送信息和缴费后,预计4月后会将高企证书、牌匾、名优高品证书一并寄出,请耐心等待。
(二)请企业在收到证书牌匾后检查货品是否齐全或存在破损,并对照省科技厅官网《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3〕199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的补充备案公告,仔细核对证书名称和编号是否与文件一致,如发现错漏或不一致的,请及时与市科技局反馈。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凌 凯 2869300
市高企协会:杨友宜 2850025
附件:1、寄送信息登记二维码
2、在线支付二维码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7日
祝愿全院“女神”们节日快乐!
春临盛世三月天,姹紫嫣红映红颜。值此第113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广工惠州研究院为奋力耕耘、默默奉献在各个工作岗位上的全体女职工致以最诚挚的节日祝福!
研究院总部各部门主管与女神们合影
研究院派驻惠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女神们合影
百花争香传万里,巾帼奋进写新章。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时代开辟新前景,新征程呼唤新作为。研究院作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国家级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依托广东工业大学雄厚的专家人才、科研技术等优势,立足建设成为大湾区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通过搭建联合实验室、智惠+惠州市技术市场交易平台和惠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吸引高端人才和技术,开展行业技术难题攻关,为惠州市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与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持。为惠州企业进行科技赋能,探索更多高校研发+惠州转化模式,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
在这春意融融的季节里,在这充满希望的田野上,我们衷心祝愿全院女职工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工作顺利、节日快乐!祝愿研究院的明天更加美好!
关于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图片来源:网络
政府文件
关于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惠州市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交汇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应用,现决定集中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动,积极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二)为加强科技成果管理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机衔接,由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计划项目在通过验收后,必须按有关规定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1、由省级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登记,选择在广东省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会或广东省未来预测研究会两家审核登记机构;
2、由市、县(区)级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须在惠州市科学技术局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3、县(区)级以下政府财政资金或非财政投入设立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可自愿在惠州市科学技术局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三)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为健全科技成果信息公开制度,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线登记的科技成果将由相关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公开,无偿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以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果公开信息包括登记成果的名称、完成单位、成果简介、应用情况、研究起始时间、成果转化联系方式等。
(四)凡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在线登记的科技成果须为非涉密科技成果,涉密科技成果登记不予受理。
(五)科技成果登记所发放的登记证明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六)科技成果登记常年办理,相对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年3-6月。
(七)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范》要求,成果登记单位应在线做好好差评评价工作。
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一)填报。各申请单位人员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pro.gdstc.gd.gov.cn/egrantweb/),进行填报,具体操作详见《科技成果登记用户使用手册》。
(二)系统提交申请。各申请单位申报人登录平台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并附上其它相关资料,由项目单位管理员审核后提交至市科技局。
(三)形式审查。市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市科技局在官网公示30天,同时成果完成单位应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五)批复。对公示无异议的科技成果登记,由市科技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进行批复,系统自动生成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电子证照,供各申请单位查询、使用,市科技局不再印发纸质证书。
科技成果登记资料
(一)相关的评价证明(完整的鉴定证书或评价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书、行业审定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新产品证书、新品种证书等)。
(二)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有效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和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
(三)技术研究总结报告。
(四)第三方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五)对成果按贡献大小排序的加盖公章的完成单位名单及其本人签名的完成人员名单。
附件:科技成果登记用户使用手册.pdf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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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通知丨关于确认领取2023年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图片来源:网络
关于确认领取2023年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惠府办函〔2022〕27号)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惠州市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有关规定确认奖补资金领取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方式
企业通过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进行线上确认,登录系统后可在使用帮助栏目下找到新手使用指南。企业首次登录需自行注册,确认流程包括企业确认、县区确认和市级确认三个环节,办理流程进度可实时查询。
二、企业对象
惠州市2022年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名单见附件1),最终未获得高企证书的企业请勿申请。
三、办理流程
(一)填写《2023年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确认书》,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和开户银行许可证的彩色扫描PDF文档,于3月15日前在平台上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领取资格。
(二)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于3月20日前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确认,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退回并告知企业修改完善。
(三)市科技局在3月30日前对企业提交的材料再次进行确认。
四、附件
点击下方查看附件或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1、惠州市2022年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名单.xlsx
2、惠州市及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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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文件 | 关于惠州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拟入库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服务机构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暂行办法》(惠市科字〔2020〕166号),鼓励惠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活动,提高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惠州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惠州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入库工作,经单位申报、市科技局审核,拟认定惠州市广工大物联网协同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入库,现将拟入库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至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惠州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拟入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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